男子租用高校食堂摊位,开业后遇到费用争议;河北教育部门
最近,河北唐山的吕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,他在2025年8月通过网络广告招募,打算在民办高校河北科技学院的食堂租档口经营,但签约之后,却遇到了一些合同里没有明确说明的收费问题,搞得生意挺难做的。记者调查后发现,这事不仅仅是商户和承包方之间的费用纷争,还引起了在校学生对食堂外包运作以及管理责任的关注。
档口商户们投诉说,原本只打算交租金,结果签完合同后,却发现还要额外支付几千甚至上万元的杂费,让人挺郁闷的。
吕先生说,他以前从事房产行业,打算在2025年转行做餐饮。8月25日,他通过网络广告找到了自称负责学校食堂承包的郭某,对方在微信里明确表示,除了租金、押金、卫生费和水电费,没有其他额外收费。8月26日,吕先生和郭某签了《委托管理协议》,约定用“营业额毛利率15%”作为提点进行合作,还交了1万元的押金和管理费。
可好奇的是,第二天吕先生对合同里“甲方提供其他服务需缴费”的条款有点怀疑,打算改成付固定租金,于是就于8月27日找郭某指定的账户转了4万元,作为9到12月的租金。可是没想到的是,之后郭某一直没和他签正式的租金合同,而且在经营过程中,又陆续提出要他支付装修费、排风系统、净水机、灭火器等多项费用,总共超过一万元。“这些设备都是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装上的,现在不交钱就断水断电,连饭都做不了啦。”吕先生叹气说。
承包方表示,这些费用主要是因为设备的使用所产生的,可以选择自己购买设备来避免这部分支出。
关于吕先生的投诉,承包人郭某在接受采访时说,那一万多块钱其实是“吧台、烟机啥的设备使用费”,商户可以选择用现有设备然后付费,也可以自己买设备。至于没签租金合同,郭某表示“已经多次通知吕先生签了,但他一直都没签”,还特别强调吕先生现在依然在执行提点合同,而不是租金合同。两人签的《委托管理协议》写明,合同甲方是郭某个人,没有盖公司公章。协议里虽然列了管理费、卫生费、水电费这些基础收费,但也有“甲方提供其他服务还要按时缴费”的弹性条款,还赋予甲方在欠费24小时内断水断电的权利。对此,郭某说明,他确实是个人承包了学校的一个食堂,然后通过分包的办法招募档口。
教育厅的回复是:目前没有明文禁止民办高校食堂采用何种运营方式,学校自己负责食品安全,担起主要责任。
这事儿也把高校食堂的监管问题给揭了出来。河北科技学院官网上的信息显示,今年4月,学校曾就“2025年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”进行过公开招标,涉及两个项目。不过在校学生反映,学校其实一共有7个食堂,而且吕先生透露,其中五个是“商业美食城街”,由承包人自行管理。记者问到“食堂是否按规章制度进行了招标”以及“个人分包是否合法”等问题时,河北科技学院的工作人员说要询问后再回复,但截止发稿都没收到回应。多次打电话联系校方,铃声无人接听。10月14日上午,河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在咨询时表示,民办高校的食堂运营方式目前没有明文禁止的规定,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引进社会餐饮企业。不过,他还特别强调:“学校对食品安全负有主体责任”,如果因为经营问题引起食品安全事故,学校是难以推脱责任的。之后,吕先生在了解情况后说,他会继续和郭某商量,若协商不成,打算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
